工作方案

时间:2025-01-15 14:48:11
【精华】工作方案模板集合5篇

【精华】工作方案模板集合5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作方案 篇1

一、工作内容

(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

1、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省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有保障的贫困户,在入户采集信息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一评议一公示一公告”程序实施退出。

2、贫困人口新纳入和脱贫户返贫。对符合贫困标准和条件,未纳入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以及以往年度标注脱贫又返贫的贫困人口,在入户采集信息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程序分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新纳入和返贫人口重点关注低保人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口。

3、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对贫困户成员因出生、婚入、迁入等原因增加的,填写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对贫困户成员因死亡、婚出、迁出、判刑收监等原因减少的,填写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1、未脱贫户、脱贫户、返贫户信息采集。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户信息对照表》,入户核实信息并采集本年度发生变化的信息。返贫户要补充采集“返贫原因”。

2、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使用《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附件1)采集所有基础信息。

3、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信息采集。分别使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附件2)和《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附件3)采集相关信息。

4、脱贫措施及成效信息。20xx年度当年脱贫户需要采集脱贫措施及成效信息(附件4)。

5、地理位置信息。利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手机APP进村入户采集贫困户(包括未脱贫户、脱贫户、返贫户和新识别户)地理位置信息。

信息采集结束后,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录入和更新。

二、工作进度安排

我镇将按照以下时间进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20xx年12月25日前完成所有扶贫对象动态调整、信息采集录入和数据分析问题整改工作。

(一)动员培训。9月3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成立脱贫集中攻坚指挥部。10月10日,召开动员培训会议,对镇帮扶责任人、村相关人员进行动员部署并开展业务培训;实行村户全覆盖包保,镇科级干部包村全覆盖,村两委成员包贫困户全覆盖,对所包村和贫困户落实包保责任制。建立行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10月11日至10月14日,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开展扶贫对象信息采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动态调整,包括贫困户脱贫、新识别、返贫,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等。运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手机APP完成贫困村、贫困户的地理位置采集。10月15日,审核表格。10月16日至11月5日,动态调整。村级民主评议会议参会人员要有代表性,评议程序要民主,评议记录要详实,参会人员要签字,切实做到真评真议。民主评议结果要严格按程序公开公示,确保群众知情。贫困户脱贫必须得到包括贫困户在内的群众的广泛认可。各村要严格把关,对动态调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调查核实,确保内容和结果真实准确。

(三)信息录入。11月5日前,我镇将工作进展和贫困退出纳入情况报县扶贫办。11月10日前,市扶贫办向省扶贫办申请开通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相关功能。11月25日前,将采集的信息完整、准确的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四)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11月26日至12月5日,在国务院扶贫办、省扶贫办、市扶贫办和县扶贫办开展数据分析的同时,我镇扶贫办也将进行数据分析,查找梳理退出质量不高、纳入不精准、数据不实不准等问题。

(五)问题核查整改。12月6日至15日,针对反馈以及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实地核查,对查实问题进行整改。

(六)完善系统数据。12月16日至25日,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数据进行调整完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扶贫对象动态调整事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脱贫攻坚质量和成效。村支部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办、督导工作落实,确保人员力量组织到位,工作安排部署到位,具体内容培训到位。

(二)严格执行标准。20xx年贫困人口退出标准不低于20xx年,同时重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包括安全饮用水)”落实情况,达不到脱贫标准的一个都不能退,严防“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对新出现的突发性、临时性贫困人口,经救济救助仍符合贫困人口认定标准的,也要纳进来。往年脱贫人口中,凡是脱贫不稳定的,要继续巩固提升,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返贫问题纳入年终考核。

(三)严格审核把关。采集信息和材料审核采取“三下三上三集中”:干部入户采集信息,采集表及收入支撑材料由科级干部、管区书记、扶贫办开展第一次集中审核,对审核出来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村及入户干部,进行二次入户调查核实;10月15日前县扶贫办对信息采集表开展第二次集中审核,反馈给村及入户干部,进行三次入户调查核实;11月5日前,科级干部、管区书记、扶贫办对程序性材料开展第三次集中审核,所有村级上报的程序性资料科级干部、管区书记全部签字。县级财产信息比对结果反馈村、户进行综合考量,不能简单化、“一刀切”。

(四)加强督导检查。我镇脱贫攻坚指挥部全程盯靠,对各村主体责任落实、程序标准执行、脱贫质量等工作进行全方位指导督导。同时我镇会开展全面自查,紧盯重点环节,边查边改边推进。10月10日至11月5日,县扶贫办组成督导组,对任务重、进度慢、问题多的村进行实地督导,重点督导动态调整工作进展情况、标准程序执行情况、贫困纳入退出质量和信息采集准确性情况等。

(五)严把数据质量。各村要组织精干人员,按照“零差错”的标准,认真做好动态调整工作。镇扶贫办将加大数据审核力度,加强与行业部门的信息比对,切实从源头上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今年以来各渠道发现的错误数据信息,在此次动态调整中一并解决。

(六)确保工作进度。各村要统筹谋划,加强协调,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12月25日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注意事项

(一)关于脱贫措施指标。该指标为今年新增指标,填报范围是今年退出的贫困户,填报内容是建档立卡以来历年享受过的帮扶措施,如果多次享受同类帮扶措施(项目),仅勾选一个。

(二)关于农户收入计算。农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xx年10月1 ……此处隐藏3112个字……学的实效性。

二、参加对象

所有参加升学(指升入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普通班、技校等)考试的初中毕业学生(含在外地就读,户籍在本市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及本市户籍1996年9月1日后出生的历届生均应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三、考试项目、分值、评分要求及标准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体育考试注重学生整体素质要求与个体发展差异相结合,增强学生的选择权和发展权。依据浙江省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体育考试报名时由考生本人在市教育局规定的考试项目范围内申报确定选项。测试项目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共40分,其中必测项目10分,选测项目每项10分。

1、必测项目: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2、选测项目:包括游泳、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60秒)、掷实心球(2千克)、篮球运球投篮、引体向上(男生)或仰卧起坐(女生,60秒);

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游泳选项测试,其他项目我市采取过渡政策,即20xx年考生可直接从6项自主选择3项或2项(20xx年开始由市教育局在考前1个月或1个半月邀请相关部门人员现场从中随机抽取4项或3项)进行测试。

20xx年选测项目成绩按以下方法计算。

(1)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获满分的考生

可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按游泳和自主选择项目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2)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未获满分的`考生

如考生首先确认将游泳成绩计入总分,则该类考生可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按游泳和自主选择项目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其余考生在自主选择的3项目中进行测试,并在游泳和自主选择项目中,取其中最高3项成绩计入总分。

(3)未参加游泳选项测试的考生

参加自主选择的3项进行测试,并按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二)评分要求和标准

20xx届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中,考试要求及评分标准按附件2、3执行。

20xx届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中,中长跑(男生1000,女生800米)、篮球和游泳项目评分标准进行调整。(评分标准见附件4)。

四、考试时间

集中测试项目中,游泳选项于20xx年8月进行,其他项目考试时间在20xx年4月中下旬。

五、有关规定

(一)体育考试在市教育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普教科具体组织实施。除游泳选项外,20xx年继续使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专用测试器材进行考试,考生使用Ic卡识别个人身份,记录考试成绩,实行电子化管理,并全程录像监控。学校须做好考生集中考试报名工作,以便统一、及时、准确地做好考生报考信息的录入工作(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二)免考及缓考(申请表见附表5)

1、考生因残疾,免修体育课的,又持有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残疾证,该类考生可以考前提出申请,提供残疾证经面检,同意后准于免考,以32分计入升学总分。

2、考生因疾病,免修体育课的,可在考前提出申请,提供市级人民医院专家级医师签名、由医院盖章的证明(包括本人详细病历),经面检,同意后准于免考,以24分计入升学总分。

3、考生考前因病、伤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应在考前提出申请,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本人详细病历,经市教育局中招办批准,免于考试,根据该生平时升学体育考试项目的测试成绩确定相应分数。平时测试总分在20分以下的给予16分计入升学总分,平时测试总分在20分及以上者给予20分计入升学总分;其中20xx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为优秀级的学生,因病、伤不能参加体育考试者,应在考前提出申请,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签署意见,市教育局中招办批准,以24分计入升学总分。学校必须张榜公布名单。

4、女生例假期间及临考前发病或受伤者,由学校统一到指定录地点申请缓考,经在场医生核准,予以缓考统一组织补考。如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可申请免考,经批准后按免考规定给予计分。

5、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如考生自行放弃其考试项目,该项目作零分处理,按已考项目最后得分计入升学总分。考生中途因伤、病不能坚持继续考试者,如本人要求补考,经该项临场裁判证明,市教育局中招办核准后,参加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组织的补考,该类考生已考项目成绩有效,只准参加未考完的项目及后续项目的补考。

6、无故缺席不予补考。无故放弃规定考试项目的考生,不予录取到高中段学校。

(三)体育中考成绩全大市范围内予以认可。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选择在原学校所在地参加体育中考(需持当地有效成绩证明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基(普)教科公章,也可以向参加学业考试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参加体育考试。其他在本市范围外就读的具有宁波市户籍的应届及往届初中毕业考生向参加学业考试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参加体育考试。

六、组织实施

(一)体育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面负责体育考试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确保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并安全地进行。各学校也应成立相关领导小组,确保学校考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体育考试工作是对学校体育教学质量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一次检验,各地(校)要充分认识体育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家长了解体育考试的目的及意义。要坚持按照学校体育工作要求,安排好体育课、大课间及课外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要把注意力集中到推动学生经常、科学锻炼这个根本环节上来,注意防止和克服只抓考试项目,忽视平时体育课及其他体育锻炼等做法。

(三)加强体育集中考试安全保障工作。各学校要在体育考试前,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要做好考生对考试项目的适应训练,结合体育考试的特点,加强科学指导,考前组织学生锻炼,运动量强度要适宜,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参加考试时,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派出校领导和教师组织学生赴考。要特别重视往返途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考生(和家长)要注意考试前的身体状况,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考生(和家长)要注意考试前的身体状况,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虚报疾病,不参加与自身体状况不适宜项目的测试,并在考试前作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各考点要切实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各环节务必落实安全责任,必须配备医护人员,同时要加强器材安全检查,强化过程监控,消除因场地、器材设备和组织工作不当等各种可能造成的不安全因素,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考生在体育考试过程中的安全和体育考试的顺利进行。

(四)体育考试是初中毕业学生升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考试费用按照学生升学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五)《后海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项目考试办法》、《后海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规则》、《后海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工作人员守则》由市教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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